7月1日,第八屆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評選活動啟動。本屆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將對2018年—2019年間,在中國大陸用漢文寫作并公開出版、發表的報告文學作品進行評選。獲獎作品為8部(篇)(含5部長篇、3部中短篇作品)。頒獎典禮擬于2021年春在浙江南潯舉行。
為了鼓勵和支持新人新作,充分展示報告文學創作的成果,經中國報告文學學會會長會協商確定,獲第七屆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的作家及連續三次獲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的作家不再參評,本屆評委的作品不參評。
秉承評獎的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確保評獎活動健康有序進行,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將設立由中國報告文學學會和中共南潯區委、南潯區人民政府及報告文學界專家組成的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組委會、評委會,成立評獎辦公室。
第八屆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參評申報時間為2020年7月1日——9月30日。在此期間,凡是符合評選條例和要求的作品,均可由出版社、期刊、報紙、各文學協會團體及作家個人提出參評申請。每一項申請均需提交作品原件(5部、篇),并附作者個人簡歷和聯系方式。郵寄至中國報告文學學會第八屆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評獎辦公室。收件地址:北京市昌平區宏福苑南一區15-2-704室,聯系人:劉艷,郵編:102206。
據悉,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是中國報告文學學會設立的全國報告文學專項獎。由中國報告文學學會和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委宣傳部聯合舉辦。每兩年舉辦一屆,南潯是“徐遲報告文學獎”的永久頒獎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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